1 2013年3月18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關于在干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 培訓期間不得公款互相宴請,不得集體聚餐吃請,不收受紀念品土特產。
2 2013年6月5日 中央紀委《關于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 紀檢系統會員卡清退,做到“零持有、零報告”
3 2013年7月2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禁止新建樓堂館所,嚴禁豪華裝修,領導干部辦公用房面積超標者清退。
4 2013年8月13日中宣部、財政部、文化部、審計署、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合五部門發出的通知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舉辦文藝晚會。
5 2013年9月3日中共中央紀委和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發出《關于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嚴禁用公款送月餅送節禮;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嚴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6 2013年9月23日財政部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發布《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嚴控會議規格,精簡會議,不允許在風景名勝區開會。
7 2013年11月1日中紀委發布《關于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
8 2013年11月26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9 2013年10月31日中央組織部發出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離)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干部不得在企業兼職(任職)。凡按規定經批準在企業兼職的黨政領導干部,不得在企業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不得獲取股權和其他額外利益。凡按規定經批準到企業任職的黨政領導干部,不再保留公務員身份,不再保留黨政機關的各種待遇。
10 2013年11月22日中央紀委下發《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
11 2013年12月3日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關于嚴格規范黨報黨刊發行工作嚴禁報刊違規發行的通知》嚴禁以黨報黨刊名義搭車發行或利用行政權力攤派發行其他報刊。
12 2013年12月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禁止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不得超標準接待,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13 201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嚴禁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嚴禁借機收斂錢財。
14 201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 嚴格監督管理,嚴禁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煙草消費開支。
15 2014年1月17日中紀委三次全會公報嚴禁用公款互相宴請、贈送節禮、違規消費。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干部到私人會所活動、變相公款旅游問題。重點糾正領導干部利用各種名義收受下屬以及有利害關系單位和個人的禮金行為。